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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局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局建设法治交通提供法制保障,根据国家、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和《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云委办发电〔2016〕62号)要求以及《云浮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云府办〔2015〕38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学法时间
年内至少组织4次集体学法活动,组织1期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二、学法形式
主要采取局党组会集中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
三、学法安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八)《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
(九)《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十)《港口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十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十二)《云浮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十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
(十四)《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
四、主要参加人员
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含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
五、组织实施
学法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法规监督科负责落实学法资料、辅导材料和选聘授课教师。
六、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发〔2004〕10号、国发〔2008〕17号和国发〔2010〕33号、广东省政府令第184号等文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局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法制交通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市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坚持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实到实处,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直属单位可参照局学法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学法计划,其制定的学法计划请于本计划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抄送市局法规监督科备案。
(三)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重要内容,确保学法不流于形式、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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