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OMO
留言日期:
2025-02-10
主题:
关于产检报销
内容:
单位有购买职工医保,想问几个问题: 1、产检报销一定需要定点医院后才能报销吗?一定要在定点的医院产检才能报销吗? 2、如果定点的医院有部分项目没有开设的情况下,去其他医院检查就不能报销吗? 3、选择了定点医院之后还能更改吗? 4、生产时,去非定点医院生可以报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0
答复时间:
2025-02-12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云医保发〔2022〕13号)第八点:参保人应事先选定1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可选择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前的产前检查费用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选择了产检定点医院之后原则上不变更。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生育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5号)第四章第十一条:参保人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应当持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生产时,参保人按时足额参保缴费的,在广东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可联网结算报销,不需要做定点备案登记。

        4.非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关于以上问题的回复,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在2025年2月11日通过电话联系您,您表示清楚理解。生育医保咨询电话:0766-8861921。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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