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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年度监督
检查情况
为加强对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切实履行我委作为出资人的监管职责,规范企业经营和会计核算行为,使之符合相关法规准则,从而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度我委对所属企业的监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年终考核结算对企业进行监管
2016年1月份对2015年度的工资总额和与绩效工资挂钩企业管理经费、车辆经费、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年终考核结算来监管企业。考核的管理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
二、通过内部审计对企业进行监管
对部分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跟进以前年度被审企业的整改情况。
1、内部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从费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资金审批是否合法合规、账务处理是否规范等进行详细的审计,还包括对建筑工程的从立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前期费用及工程款项的支付结算进行审计,也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2、跟进以前年度被审企业的整改情况主要是对企业审计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审查其整改落实,如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费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公务接待和车辆费用支付是否合法合规等。
三、通过下发制度形式监管企业
以文件形式下发符合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各监管企业的差旅报销行为。
总之,通过以上多渠道的监督,使企业有序稳健的发展,以后需探索增加其他渠道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
云浮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小组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