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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发布《中共云浮市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对获得全市“两优一先”称号的同志和单位进行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一统揽、两作用、三联系、四超前”工作机制,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引领“4321”工程、“5+1”专项行动、融湾“六地”建设、“七大特色产业集群”等系统性工程和改革发展稳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决定》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云浮工作新局面,市委决定,授予李永标等90位同志“云浮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肖志浩等60位同志“云浮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云城区腰古镇腰古村党总支部等90个单位“云浮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其中,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詹湛林、吴明发两位同志被授予“云浮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云浮市国资委陈星聪同志被授予“云浮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市明亮路灯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被授予“云浮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决定》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全市各条战线上的杰出代表,是广大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榜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勇拼搏、创新竞进,立足各自岗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决定》强调,在新征程、新起点上,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红色血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思想政治作风,牢固树立“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之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中经得起考验,凝心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美丽云浮,为助力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彰显云浮新担当、作出云浮新贡献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