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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监管企业:
为督促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排水防涝方面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86号)要求,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9号)、分配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城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支出进度通报如下(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一)2021年我委获得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共300万元,目前已完成支出300万元,支出比例100%,未支出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专项资金支出工作。各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云浮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抓专项资金支出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找准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二)强化协作,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云浮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加强沟通联络,积极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商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部门间无法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我委报告,提请协调解决。
(三)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定期梳理各项结余资金明细,分析结余原因,对于仍需按原定用途实施的项目,应提高效率尽快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完善项目实施考核、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促进存量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属于跨年度支出的,分年度编制预算。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对于涉及跨年度安排的项目,应根据需求分年度编制和申请预算,避免项目资金的长期沉淀。
云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