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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经研究同意,现将《市国资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及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日
市国资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服务谁普法”的 要求,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和各监管企业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委党委统一领导,委机关组织实施,各企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氛围,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平安法治云浮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国企相结合。紧扣法治国企各领域各环节特点,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国有企业决策、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全领域,注重普法工作的国企效果与社会效果,提升普法整体实效,推动普治并举、以学促用。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热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工作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国有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运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创新。探索法治宣传贴近企业基层、服务干部职工的方法途径。
三、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负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市属企业是普法工作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行业优势,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和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据以履行职能的行业法律法规。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市国资委将普法工作纳入国资工作总体布局,做好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委领导履行好普法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普法工作。
(二)做好国资系统普法用法工作。
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重大法律制定、修改的学习计划列入班子会学习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全方位考核。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国有企业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三)明确责任主体普法内容和重点。
各责任主体要明确普法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做到普法内容与主要工作紧密结合,针对企业行业特点精心部署。建立普法内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普法重点内容。
(四)加强普法知识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国资国企法律法规。
(五)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要将普法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紧密结合,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精准研判国企干部职工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以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运用宣传教育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在各企业普法宣传栏增加最新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及细则、条例、部门规章等普法宣传教育栏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普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实施计划,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展现市国资系统开展普法工作的成效,推动市国资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全国资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横向沟通,形成普法合力。
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普法办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跨单位、综合性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合力效果。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普法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创新国资系统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