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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云浮市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告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及省有关开展2025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精神等要求,为做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建设)项目、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4号)要求,对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的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于申请设备奖励方式且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并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综合排序意见。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后期项目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要求,开展2025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县(市、区)上报的测算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2.现场核实测算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对申请入库的支持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4.现场核实和核算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并形成核算结果。
5.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省有关开展2025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精神要求,开展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2.对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并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7天)。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公示期间,有投诉或查访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自动撤销其入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机构择优替选。
三、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承担过国家级产业项目服务工作的机构优先。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须具有三年以上承办同类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及承办政策宣讲培训服务经验,拥有符合省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要求的专家库或专家库使用权限。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七)没有为申报本评审服务对应专项资金的企业提供申报资料编制服务的书面声明。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四、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专家库储备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其中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财务报表: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承接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咨询或评审项目合同、承办政策宣讲培训情况和通知等。
五、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改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联系人:胡智强、傅铭坤,电话:8829573。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