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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2号)转发给你,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严格按照粤工信节能函〔2022〕2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以及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要及时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按时间要求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批项目需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各存一份),由你局审核项目责任承诺书,盖章确认后于5月15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至项目完工验收)报送项目进度情况表(见附件5)。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二批)的 通知
2.云浮市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安排表(第二批)
3.绩效目标表
4.项目责任承诺书
5.项目进度情况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彭李生,联系电话:8822218)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