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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云浮市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
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浮市2023年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第一批)》(云府办函〔2023〕15号)、《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云浮市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大力支持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受奖励对象为本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一)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法案件,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及责任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增加值增量超过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形式及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形式,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打印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统一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6月1日前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目录(标记页码)。
(二)《云浮市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表》(需加盖公章)(附件1)。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23年1-3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需加盖公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认真审核企业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6月2日填写汇总表(附件3),连同上报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奖补资金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附件:1.云浮市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云浮市2023年等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汇总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梁倩;联系人:8822163)
附件1
云浮市2023年第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
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
真实性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云浮市2023年等一季度激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