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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云浮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关于开展2023年云浮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2023〕16号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云浮新区科经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服务局,各产业园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人才云聚强市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1号)以及《中共云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产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6份文件的通知》(云委人才〔2022〕1号)精神,发挥产业人才在“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3年云浮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发展需要,实施产业人才计划,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突出发挥高端引领作用,营造产业人才“千帆竞发”局面。工作注重公平公正科学,务求实效,严格履行程序。

  二、申报对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行为且经营情况良好。

  (二)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

  (三)2022年1月1日后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方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有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三、申报范围及主要条件

  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高级专业人才项目。重点围绕锻长板、补短板和打造新兴产业链的要求,突出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产业链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大型平台型企业、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

  (一)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由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善于把握市场机遇、防控风险,有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助于提升我市“三大经济”企业管理水平的优秀人才。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一般年龄不超过55岁。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企业机构部门总经理以上职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曾任职企业绩效(净资产收益率)持续3年以上稳步增长。

  5.全职工作于引进企业并担任副总以上职务(含财务总监)。

  6.年薪30万元及以上(不包含申报企业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

  7.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科学管理体系,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在战略规划、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热心推广其经营管理先进经验,促进本市、本行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8.所在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居我市先进水平,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技术水平较高、品牌知名度高,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标准。

  (二)高级专业人才

  高级专业人才是指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

  3.引进的高级专业人才应全职服务于我市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在云浮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四、申报时间、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1.第一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2.第二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可到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www.dsbftdc.com/gxj)或“云浮工信”微信公众号下载获取申报资料,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各申报主体将申报资料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组织部门对辖区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征求综治、生态环境、应急、人行意见后,将盖章后纸质材料(含补充资料,一式4份)与电子材料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财务室);市属国有企业申报,由本单位初审后报送至市国资委,并由市国资委征求纪检、综治、生态环境、应急、人行意见后,将纸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财务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规范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仅针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

  (4)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材料;

  (6)经营管理成绩证明材料(此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提供,同时必须提供曾任职企业持续3年以上绩效证明材料);

  (7)工资流水、社保、个税及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3年财务年报。

  (9)全职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仅签订意向合同未签订正式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经评选同意给予支持奖励后3个月内签订3年期或以上正式合同。

  (四)其他说明

  1.入选我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须辞去市外企业担任的所有职务,并承诺全职在云浮工作不少于3年,在云浮市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不满3年的,按原渠道全额退回资助资金。

  2.每家企业申报高级专业人才每年不超过10名,最高支持5年,且入选高级专业人才的需为申报通知发布前一年内引进的人才,时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式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的评选按照《中共云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产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6份文件的通知》要求进行,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方式产生。

  六、扶持措施

  (一)入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其3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入选高级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给予每人5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

  (二)入选(引进)本通知项目的人才,其配偶一同来云浮就业的,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积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三)入选(引进)本通知项目的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市入学入托的,凭市、县(市、区)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自主择校,不受地域、户籍等限制。 

  (四)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显著成效或能支撑国家科技进步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五)可申请入住我市高端人才社区或人才集中居住点住房。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云浮新区科经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服务局,各产业园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项目遴选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做好组织发动,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云浮新区科经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我市人才相关财政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云浮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书;

                2.云浮市高级专业人才申报书;

                3.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补充资料清单;

                5.申报高级专业人才补充资料清单。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陈小珍,电话:8812181)


  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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