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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专家:
为更好规范我局项目评审(验收)工作,满足系统管理要求,现对我局目前的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完善,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报名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金融财税等部门中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分为技术领域专家、财务专家、经济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一)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3年以上。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相关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且身体状况良好;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但必须身体健康。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各类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技术领域专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技术领域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②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③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企业技术领域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负责人(含初级技术职称);
③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等引进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
2.财务专家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
3.经济金融专家
具有金融、财政、信贷、创投、保险、融资租赁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4.管理咨询专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和省市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2)担任地市级以上社会组织负责人;
(3)云浮市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5)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3年以上。
二、征集方式
面向各有关单位、社会公开征集,由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自愿填写《专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提交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
三、具体要求
(一)请如实填写《专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抽选专家参加我市工信类评审(验收)、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
(二)专家所在单位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银行账号(固定卡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工作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专家费将无法发放。我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四、征集时间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补充调整更新,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后入库。
五、联系方式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陈水带,电话:8822611,邮箱:yf8822611@163.com。
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