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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云工信〔2020〕11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经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9〕167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0 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134 号)等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2020 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同时负责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管、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并加强对有关企业守法经营情况督促检查,完成资金绩效目标。
三、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任务清单(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本批项目计划中加强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清洁生产技改)需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各存一份),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项目责任承诺书,盖章确认后于8月30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至项目完工验收)报送项目进度情况表(见附件5)。
附件:1.云浮市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第一批)安排表
2.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区域任务清单
4.项目责任承诺书
5.项目进度情况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陈志明,电话:88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