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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新区经发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 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1 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专题(申报指引详见附件):
(一)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另文通知)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申报流程
为简化流程,方便企业申报,此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
(一)各申报单位登录以下网址进行申报(http://218.15.
200.8:6888/web/smep)。申报时间为2020 年6 月17 日至7 月15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结束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登录以下网址或识别二维码(http://218.15.200.8:6888/smep/index.lp),使用OA 的密匙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工信局进行形式审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2.由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各用途汇总表(附表2、附表7、附表9)连同上报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 份(统一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电子版)上报市中小企业局;市直单位直接向市中小企业局报送有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入库。2021 年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用途资金可待统计部门提供企业名单后再申报项目入库,其他用途资金必须严格按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入库),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入库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入库。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上报。我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多次组织项目评审,动态完善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1.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新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2.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 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获得普惠性奖励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4.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 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申报指引
3.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申报指引
4.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指引
5.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6 月17 日
(联系人:梁倩、区健桢,电话8822600,邮箱:yfzxq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