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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放2020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各县(市、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和《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6月29日发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共100万元。现就发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券时间

  发券时间为6月29日9:00—16:30。服务券发放按照统筹优先支持高成长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和申请先后顺序原则进行申领,申领完毕即截止。

  二、申请领券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要求,每家企业最高可申领服务券2万元。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系统,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服务券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使用支付

  服务券可用于支付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之间购买服务券管理系统中服务产品的费用(不含享受过财政扶持的费用)。服务券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领到服务券的企业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与系统上登记注册的服务机构对接寻找符合企业需求的服务产品并在网上下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下单记录,服务券将被系统自动收回)、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并上传服务合同(协议)、发票(全额,即企业自付部分和服务券补贴部分)、银行汇款(不得低于支付的服务券金额)凭证,并将服务券支付给服务机构,抵扣服务费。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含)。

  四、问题反馈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承办单位(云浮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区健桢,联系电话:8822600。

  附件:云浮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云浮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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