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黄色预警公告
云房金函〔2015〕17号
各缴存职工,各有关单位(机构):
为加强公积金流动性管控,确保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保障公积金安全运作,根据云浮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云房金管〔2015〕7号)规定精神,现就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至2015年3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已达89.14%(其中,市区63%、罗定106.72%、新兴153.5%、郁南101.74%、云安4.63%),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呈现持续偏紧态势。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暂停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即:具有我市户籍、且在我市以外地区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对本市新兴、罗定、郁南等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偏高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轮候发放。我管理中心将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运作情况,在预留足够备付金、确保全市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前提下,依照管理中心审批贷款的时间先后,适时适度发放公积金贷款。
三、在公积金贷款业务黄色预警期间,由于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需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职工,应根据各自实际,合理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对急需贷款的职工,建议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
四、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按业务要求提供规范齐全的申请凭证资料,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管理中心、承办银行(机构)及时做好相关贷款手续的确认落实工作,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效率。
五、本次黄色预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我中心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预警的公告》(云房金函〔2014〕5号)同时废止。
七、业务咨询电话:云浮市管理中心8181063、8182080,罗定管理部3768372、3762829,新兴管理部2892611、2896683,郁南管理部7332323、7332799,云安管理部8613303、8636063。
特此公告。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