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推出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自3月26日起,允许缴存职工用其公积金余额冲还每月应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政策出台以来,累计已办理按月对冲1.5万人次,有力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
拓宽直接支付首付款范围
按规定将邮政银行、南粤银行增加至直接支付首付款结算银行,进一步拓宽职工的直接支付首付款办理渠道。自2023年4月28日起实施直接支付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政策以来,累计已为1482个职工家庭2095名职工办理直接首付款业务,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政策受到广大购房缴存职工的欢迎。
异地公积金贷款范围由原来的“粤西五市”扩大至全国,全国的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均可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激发购房潜在需求。
对我市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进行优化,在我市无房的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更好地满足缴存者住房需求。
自5月18日起,落实上级部署,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积极响应我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要求,取消首套(次)、二套(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单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多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还利于缴存职工。
9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开办“商转公”业务,“商转公”政策的出台, 9月26日,云浮市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成功办结并顺利放款,标志着“商转公”政策在全市正式落地见效。
不断提升公积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公积金力量
积极落实好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公积金事项工作,以群众的办事需求优化公积金线上和线下服务,更多业务实现“网上办”“跨省通办”,经常性对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绿色服务”“专项服务”“延时服务”,深入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科学安全抓好资金运作管理,我中心获得一系列荣誉:
2023年4月,市中心归集管理科被共青团云浮市委员会命名为云浮市青年文明号。
2023年12月,市中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获评2023年政务服务“先进窗口”、市中心云安管理部驻云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获得“2023年度先进窗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获评2023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称号、驻云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两名工作人员获评2023年度“服务之星”称号。
2024年3月,市中心归集管理科被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命名2023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
2024年9月,我中心在云浮市第一届“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及两个“三等奖”。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多措并举促制度扩面、促服务提升、促民生保障,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