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二级预警通告
各缴存职工,各有关单位(机构):
为防范和控制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确保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金管〔2017〕25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云房金〔2016〕26号)等规定,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截至2018年1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已达90.18%(其中,市区65.71%、云安7.32%、罗定114.87%、新兴122.49%、郁南111.11%),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呈现持续偏紧态势。
二、自本通告之日起,对本市罗定、新兴、郁南等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偏高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轮候发放。我管理中心将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运作情况,在预留足够备付金、确保全市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前提下,依照管理中心审批贷款的时间先后,适时适度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二级预警期间,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需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职工,应结合实际,合理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急需贷款的职工,建议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
四、本次预警通告自2018年2月12日起生效,我中心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级公告》(云房金〔2016〕27号)同时废止。
五、业务咨询电话:云浮市管理中心8181063,云安管理部8298908,罗定管理部3762829,新兴管理部2892611,郁南管理部7332323。
特此通告。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