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给市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账户、单位账号、个人账号,汇缴单位请在每月25日前以现金、转账支票或汇款等方式将汇缴资金汇入我中心的归集账户(详见《关于规范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云房金函〔2015〕52号),并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汇缴单位账号、人数、月份、单位所在县(市、区)等信息。单位汇缴后携带汇缴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变更清册到承办银行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二、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办理新单位开户缴存和单位年度基数调整业务时,首先将有关材料送到我中心直属网点或各县(市、区)管理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送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办理开户和调整缴存手续。
三、系统上线前存在2个(含)以上个人账户的职工,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到承办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个人账户在不同归集银行的,必须先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四、对个人账户将实施联名卡管理模式,具体发放事宜另行通知,各承办银行不再印发原版本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对账簿),缴存人可在我中心直属网点或各县(市、区)管理部柜台、自助查询终端、承办银行网点进行查询或打印个人账户余额和明细信息。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登陆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unfu.gov.cn.)查询相关新政策和下载相关业务表格。
【联系人:黎金龙 联系电话:8181213】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