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关于规范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增强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粤建金〔2015〕56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关于规范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月28日前通过传真(0766-8181072)、电子邮件(gdyfgjj@126.com)、书面形式(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5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邮编:527300)回复到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关于规范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粤建金〔2015〕56号)。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2日
附件1:关于规范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粤建金2015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