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改进服务工作
的公开承诺书
(二○一三年七月)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市管理中心)是云浮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归口市府办),内设综合科、计划财会科、归集管理科(含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等三个科室,下辖罗定、新兴、郁南、云安等四个管理部。
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市管理中心现就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改进服务工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承诺内容
(一)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团结务实,主动服务,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及服务工作,保障业务规范和资金安全。同时,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挂钩帮扶等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美丽幸福新云浮建设。
(二)限时办结,提高效率。按照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归集事项,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提取事项,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贷款事项,市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查、审核、审批程序,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三)廉洁高效,公正诚信。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努力打造廉洁高效、公正诚信的行业形象。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落实班子成员、各科部负责人“一岗双责”和全员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大力弘扬“诚信、包容、实干”的云浮精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自觉、法纪自觉、责任自觉和行为自觉,坚守严谨负责、遵章守法、公正诚信、服务至上的职业道德底线。
(四)强化管控,保障安全。按照“规范安全、便民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管控,优化业务流程,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和打击骗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管理秩序,保障资金安全运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为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增强地方住房保障能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和谐幸福社会作出贡献。
(五)强化公开,严肃问责。按照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和市委正风肃纪行动要求,深入治理“庸懒散慢奢”现象,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执行力,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投诉或举报的受理工作,及时将整改或查处情况反馈投诉举报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欺上瞒下、铺张浪费、假公济私等违法乱纪行为;对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的,严厉问责;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
二、措施保障
(一)市管理中心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三)监督投诉电话(区号0766):市管理中心8181063、8813733、8833313,或归集管理科8182080,计划财会科8182280,综合科8181022;罗定部3762829;新兴部2896683;郁南部7332799;云安部8636063。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