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云浮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云房金管〔2015〕11号 签发人:肖向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员和工作的变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云浮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代表(9人)
肖向荣(副市长)
陈晓周(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绍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卓州(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梁卓兴(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莫剑平(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 强(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耀强(云浮银监分局副局长)
李伟忠(市法制局科长)
二、工会及职工代表(8人)
颜 汕(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工委主任)
招松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育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金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灿均(市政协经济委主任)
张连珍(市总工会副主席)
冯杰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莫桂荣(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三、单位代表(8人)
王维敬(云城区常务副区长)
郭伟旋(罗定市副市长)
刘锋汉(新兴县常务副县长)
吴 越(郁南县副县长)
麦瑞坚(云安区委常委)
梁世军(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新区公共建设局局长)
成英伟(云硫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林俊航(云浮发电厂综合部部长)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肖向荣同志兼管委会主任委员,陈晓周、梁绍雄同志兼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市管委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设立办公室,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由梁绍雄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