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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1:07:30 文档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看次数:-【字体:

    2023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政府机关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工作实现新飞跃。现就2023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

    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一体推进,把学习好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心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领  学、亲自抓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理论学习组必学内容, 严格执行市公积金中心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其核心要义、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关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论述,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主任亲自抓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部)领导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中心班子会以及相关业务科室会议专题研讨公积金法治建设工作,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出台了《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关于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规定》,规范公积金业务政策等工作,落实法制宣传及聘请法律顾问等事项。二是大力提升法治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培训班、省住建厅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三是强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中心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建设列入日常考核和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中心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对市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法治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五是完成本系统行业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工作。根据市府办、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市中心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行业法律法规制度汇编,为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扎实做好公积金扩面归集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是落实公积金条例,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开展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下,在各县(市、区)管理部及归集业务银行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以来,全市已实现新增缴存单位223个,新增缴存职工10675人。

    2.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一是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企业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或“粤商通”即可免验免交营业执照。二是增设服务网点,在有条件的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专窗,“一站式”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单位开户、打印缴存证明、购房提取等56项高频公积金业务线上“刷脸”办、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零跑腿。四是简化提取业务办理材料。五是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六是贷款审批再提速。七是经常性对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绿色服务”“专项服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每周召开会议,会前充分调研、会上充分讨论、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充分民主、科学有效、程序合法。严格按照《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涉及公积金政策调整等重大决策都上报市公积金管委会研究,按规定进行公示及征求意见。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2023年,通过网上征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咨询法律顾问等程序,印发规范性文件共3份。

    2.建立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中心继续聘请律师顾问,为中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就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行政风险。

    (五)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系统且有针对性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入解读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政策法律要素以及业务操作潜在风险点,以案释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治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积极参加云浮市惠企惠民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今年4月,中心受邀参加云浮市惠企惠民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宣讲单位被授予“政策法规宣讲队”旗帜。积极参与 “局长谈规范”环节,对住房公积金最近的惠民新政策进行深入详细的宣讲。宣传活动中,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现场咨询解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我市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宣传效果十分明显。二是深入开展云浮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活动。市中心在市区蟠龙天湖广场和丰收陈屋村开展了两场宣传活动。2023年,市中心已开展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活动4场,进企业宣讲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次,开展普法宣传2次。

    2.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水平,确保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实施,加强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现已基本实现一线干部持证上岗,实有在编干部27人,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数为20人。紧贴市中心的工作实际,提供规范化的普法服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于执法各个环节和服务、管理的职能工作中,不断提高法治宣教的针对性、实效性。

    3.严格依法执法。按照《云浮市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应用“云浮粤执法”掌上执法平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23年度,共开展行政执法 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制审查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但中心本身具备法制审查能力的人员配备不足,在处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的法制审查意见出具不够规范,法制审查的力度仍需加强。

    (二)全员法治思维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全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仍不够,人员的总体法治素养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工作建设

    一是要认清形势,努力提高法治意识。中心要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二是要强化执行,全面落实建设任务,高标准抓好依法民主决策、执法体制改革、矛盾纠纷化解、法治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工作。三是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普法培训;四是邀请专家到市中心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讲座。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内容,继续落实市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参与程度,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进一步规范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继续加强“云浮粤执法”的推广应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加大打击力量,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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