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如下:
一、 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广东农村商业银行的,提取申请人可凭借个人手机银行电子还款明细代替由银行出具的纸质还款明细直接办理。
二、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广东省内中国银行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不需再提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证明和商贷还贷流水,经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与中国银行数据共享获取相关材料。
三、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广东省内中国银行的,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倡导优先按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