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0年,云浮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建设,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应有的担当作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思想列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议题,坚定不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宣讲会、动员部署会等形式举办集中学习20次,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公安民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扫除流毒影响,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将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列为我局重点工作,结合“法治公安行动计划”的部署,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公安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我局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牢牢把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形成了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格局,奋力实现“两新一前列”战略目标,加快建设我市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3.全面开展教育整顿。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我局全面推进坚持政治建警,按照公安部、省厅的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最高要求、最严标准全面整治公安队伍的顽瘴痼疾,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期间,我局还举办了“践行训词精神、推进教育整顿”云宣誓仪式,通过宣誓仪式,表明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决心和勇气,着力铸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
4.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我局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年内,制定了《云浮市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出庭应诉办法》,强化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法治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养成,提升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对当事人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到诉讼活动之中。与此同时,我局将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我局执法质量考评范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依法履行公安职能
1.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大力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工作,将矛盾纠纷预警在前、防范在先、化解在小、解决在早,及时排查化解了一大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群众身边的不稳定因素以及其他领域的风险隐患,社会和谐气氛进一步浓厚。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接报违法犯罪警情7178宗,同比下降28.82%。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2020”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突出违法犯罪专项打击和治安问题突出地区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力确保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多发性案件继续下降、打击效能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年内,侦破了“飓风242号”非法采矿案、“飓风265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和“飓风268号”生产销售假烟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云浮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2.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彰显公安担当作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公安干警第一时间全员上岗、全时在位、冲锋在前、连续作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扎实的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云浮保持新冠肺炎病例“零确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场疫情大考中,“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获得者李荟颖同志的抗疫事迹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英雄致敬、向榜样看齐;同时,还涌现出梁锦伟、陈啟鹏以及特警支队青年文明号、联合检疫检查站公安党员突击队等一批抗疫先锋模范,成为了云浮公安铁军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忠诚担当的杰出代表。自1月20日疫情防控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计投入30万人次警力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大数据核查监测各类疫情数据10多万条,侦办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24宗,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4000多名警辅人员始终坚守战疫最前线,共计1人获国家级表彰、6人获得省公安厅表彰、17人获市局表彰,践行了“决战用我、用我必胜”的铮铮誓言,彰显了云浮公安冲锋在前、无惧牺牲、铁肩担责的铁军精神。
3.服务先行,全面深化放管服。一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期间,我局落实多项措施,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在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方面落实大量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汇聚内部和外部数据,构建立体化动态化数字防控体系,优化完善市内各类检疫站点工作机制,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互联网络的安全防护,协助及时巡查发现和处置整改网络安全隐患漏洞风险,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强化公共安全防范以及便民利企举措落地生效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针对群众现实需求和公安工作实际,率先在全市户籍管理窗口实行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受理刷卡、微信支付缴费措施,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为方便群众,助力经济发展,我局全力推进实施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工作,在全市各机动车销售网点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2家,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代办车管业务,购车入户从多头奔波为一站式办结,每年可办理业务量达15万宗,满足我市汽车消费需求;机动车检测机构社会化建设上,建成21家社会化机动车检测机构,共为578912车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改变过往机动车年检需长时间排队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梳理优化服务事项,深化简政放权工作,规范“减证便民”措施,加快政务服务集约化整合,积极顺应当前服务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的发展趋势,积极尝试车驾管、签证、户政等业务与互联网平台的创新合作,进一步推进深度应用,打造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便民服务体验上不断探索创新并取得突破,在各办证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中心派出所等共投放各类自助服务设备100多台,通过“粤省事”上线推广便民服300多项,推动落实交通管理便民举措6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优化率达90%,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压缩办理时间超过80%,政务服务“云浮公安”品牌进一步擦亮。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总目标,提升我市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及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广大社会公众守法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大局和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度云浮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并同步制定了《云浮市公安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依法公开),注重对外普法与内部学法相结合,切实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年内开展了“疫情防控公益普法”“1.10”“国家安全法”“禁毒宣传日”“5.15”“交通安全日”“民法典”等多个普法宣传活动,各项普法宣传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反响巨大,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积极做好2020年云浮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今年,我局作为被评议单位之一,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及各警种的协调配合下,群策群力、精心谋划,在社会公众评议、评议团评议两项得分均获第一,以综合成绩98.21分荣获本次评议活动总分第一名,充分表明我局在“七五”普法中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职责,获得各界肯定。
5.全力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建设,把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与打造智慧新警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实战应用等结合起来,广泛组织开展“科技练兵、智慧强警”活动,推动新技术与本地公安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创新研发和大数据建模应用,在努力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建设任务的同时,全力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公安信息化体系。今年以来,为着力解决云浮公安信息化建设历史欠账多、短板缺项突出的问题,市局党委立足服务实战、服务民生,多方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强力推动23项急需的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上马,完成疫情大数据平台、国家禁毒大数据广东中心云浮情报研判室、智能执法办案中心等一批具有本地特色、面向实战需要的重点项目建设,搭建公安大数据模型17个,融合各类工作信息数据56亿条。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守法定权责边界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一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建立起健全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制度,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全流程。另一方面,配合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工作,积极完成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公示方式。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基层执法部门配全配齐执法记录仪,制定《云浮市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规范对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和使用,对现场执法执勤、调查取证等执法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时,我局贯彻执行《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记录实施细则》,我局建成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均设立了法制部门,并按照省厅要求完成队建制改革,明确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提出处理意见,提请负责人作出执法决定前,必须由法制部门对执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我局制定了《云浮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管理使用规定》以及《云浮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我局现有公职律师7名,通过集中管理、积极运用,充分发挥我局公职律师的作用。
2.不断完善优化权责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公安机关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事项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优化权责清单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健全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自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做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局按照通知要求承接事项69项,其中委托类8项,下放类1项,重心下移类60项,按要求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3.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一是我局严格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能,督促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适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落实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执法活动客观规律、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文件清理工作等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或者废止工作。在近期,根据《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我局有关部门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了整理、清理工作。
4.严格落实复议复核、国家赔偿案件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宗,办结19宗,其中2宗因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查,3宗确认违法,15宗维持,2宗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权,1宗撤销;刑事复核案件5宗,办结4宗,3宗作出维持决定,1宗作出撤销决定;国家赔偿案件3宗,办结2宗,均作出维持决定。并根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立即对涉及的办案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纠正执法办案存在的瑕疵。
5.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严格落实受立案改革要求,推动落实接报案“五个当场”刚性要求,在接报案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五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健全受立案巡查制度,通过对比核查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受立案网上登记情况、案件证据资料等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巡查监督受立案情况,重点解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以及受立案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刑事立案标准,逐步建立“久挂未结”案件清理督办、挂账销号制度,实行未结案件卷宗集中保管制度。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执法质量考评。一是改进执法质量考评方式。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与检察、信访反馈的突出问题,创新考评机制,加强日常考评,使考评结果客观全面反映被考评单位和民警的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曝光台”结果运用。按照“简单、实用、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公安网设置执法问题“曝光台”,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并予公布,衡量各地执法水平和质量。今年以来,省厅和市局共开展了5次执法质量考评,共抽取了285宗行政和刑事案件进行评查,狠抓执法质量,发现执法办案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形成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补齐执法短板。
2.建立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全面开展执法巡查。我局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案件执法巡查,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将执法巡查制度工作常态化,采取重点区域、重点整治的思想理念,强化执法监督成效。强化飞行临检和网上巡查制度。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单位的全面、动态、及时考评,不定期抽考案件,发现问题,进而倒逼办案单位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落实受立案执法巡查。今年,我局制定了《云浮市公安局开展受立案专项巡查实施方案》,对全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开展专项执法巡查,进一步推进受立案改革。我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共巡查案件数2325宗,巡查警情数1240宗,实行实时发现问题实时督促落实整改反馈的方式,狠抓依法及时受案立案,规范警情处置。二是开展不捕不诉案件执法巡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不捕不诉案件执法巡查,对全市105宗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报告,通过巡查,监督执法办案部门对照问题不足,落实整改,狠抓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3.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一是切实强化刑事案件质量管控,继续深化“两统一”机制改革,完善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刑事案件审核规范,突出审核重点,提高审核质效,健全与检察机关的对口衔接机制,构建运行规范、责任清晰的刑事案件质量控制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移送1529宗刑事案件审核并出口检察机关,检察院作出不捕决定124宗,作出不诉决定123宗,进一步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分析总结,完善审核标准,规范证据审查,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对不捕不诉案件的提请复议复核工作。二是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明确云浮市公安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及兼职法制员的通知》,全市现有法制部门审核人员54人,非法制部门审核人员208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占全市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总数11.8%,并明确了法制员的职责,落实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和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案件审核,全力抓好案件质量关,确保“两统一”机制运作顺畅,对本单位的警情处理、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案件卷宗等进行监督管理。
4.改革执法管理委员会建设运作机制。全市公安机关已成立6个执法管理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则,实体化运作,定期向公安机关党委报告执法工作,加强对各种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完善督察、审计、信访、政工、法制等监督力量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合力。
5.不断完善执法操作指引,规范重点执法活动。我局围绕公安工作主责主业和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的迫切需求,针对涉疫情突出违法犯罪、“飓风”行动202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等方面,及时研究出台7个执法指引,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有效防止机械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
6.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管理。推进智能执法办案管理场所建设。今年,我市明确了6个执法办案场所作为全省建设示范点,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全市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列为今年全市公安工作的重点督办事项,全力推进智能办案场所建设,同步开展智能化升级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案件均在办案中心、办案区办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脱逃等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引发相关负面舆情。
7.全面建立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今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与对口检察部门落实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会签了相关工作规定,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的建议,特别是对于证据不足不捕案件、追捕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引导侦查,强化对刑事侦查取证行为的监督,防范冤假错案,着力解决影响严格执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推进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8.落实多项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严格落实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完善刑事民事交叉案件办理机制,规范刑事审判工作衔接。建立经济犯罪案件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逐利执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纠正问责。二是我局组织经侦、刑侦、治安、网警、交警等与民营企业接触较多的部门认真学习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牢固树立依法、全面、平等保护的执法思维,督促各办案部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检察院提前介入,开展涉民营企业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今年,我局两次到检察院召开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就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的证据、事实问题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为公检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明了方向,依法保障和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决防止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9.深化阳光警务改革。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为律师、诉讼代理人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优质的执法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落实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共享,拓展阳光警务,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推进12389举报投诉平台和网上信访平台资源共享,健全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和结果反馈机制。
(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教育培训
1.扎实开展全警大练兵、大比武。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举办执法培训班、应急演练等,切实提升一线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为进一步规范一线民警现场执法执勤,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我局面向全市公安民警开展涉案视频涉电诈案件电子物证信息采集培训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培训会、吸毒检测资格线上培训班、高速公路快速处理事故应急演练、科技信息化项目管理培训班、全市公安信访业务培训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初级资格证书培训班、实战警务教官手枪使用能力提升班以及警衔晋升培训班等,全市公安机关共举办各类培训168场次,参训民警达15000多人次。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能力培训。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在云浮市公安信息网主页“法制之窗”栏目上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省公安厅下发的有关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工作指引共23篇,及时更新各种疫情防控执法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执法执勤民警疫情防控法律意识。认真筛选对本地、本警种执法办案具有指导意义典型案例12个,通过政务微信推送给各地、各执法办案警种部门,加大案例分析与指导力度,确保全市公安民警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做好内部普法,全面提高全警法律素养。我局在落实对外普法的同时注重与内部学法相结合,切实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20多场次的学法讲座,包括“刑事诉讼法”“民法典”“让法治成为一种思维习惯”“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等内容。同时,加强对一些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规章的学习,将法律知识、常用常备的技战术统筹纳入新警培训、首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必学必考课程;打造“战训基地+远程教育+在线课堂”三位一体教育培训新模式,以“云学院”“微警校”等学习培训平台为支撑,开创微课程教学、拓展训练空间,扩大内部学法普法的覆盖面。大力推广执法手册APP,学习强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等网络学法平台丰富学法形式,切实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组织开展旁听庭审。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7次组织民警参加旁听庭审,如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刘某某等人涉黑恶犯罪案、行政诉讼案件等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执法民警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思维养成。
5.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总结出8个典型案例,下发各地、各部门学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学习,分享执法经验,及时发现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有效提升本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
6.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今年,我局组织了全市共85名考生参加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并组织54名民警前往华南师范大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认证管理,确保执法民警全部具备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充分保障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将执法资格与民警录用、岗位任职、晋职晋级、考核评优等挂钩,促使广大民警主动学法。截至目前,我局执法岗位全部具备了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也进一步提高。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一是执法思想还不够端正。未能真正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少数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民警未能适应当前法治公安建设各项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形势要求,应对执法问题和隐患思路老旧、方法单一、权责意识较差。
(二)执法体系有待完善。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建设进展较为缓慢,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未够紧密,对检察院发现的执法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
(三)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全市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保障不足,基层单位法制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纪检、督查、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公检法执法办案数据共享的建设仍显滞后,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改造进展迟缓,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的缺乏经费、技术支撑。
三、2021年工作计划
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我局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牢牢把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形成了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格局,奋力实现“两新一前列”战略目标,加快建设我市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一)继续加强执法执勤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的理论素养和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执法培训,继续通过组织学法讲座、民警旁听庭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活动提高民警的理论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和创新培训模式,把《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执勤手册》作为全警执法执勤培训的必修课,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认真严密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软硬件设备配置,全面推行网上考试,严格落实结果运用。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探索建立法律运用与实践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促进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减负增效。进一步推动警综系统移动审批、民警执法手册APP等重点项目的落地及推广应用,在满足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同时,通过日常推送执法指引、典型案例、刑事判决和教学视音频等,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全面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三)严格执法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继续针对执法突出问题、执法水平落后地区以及执法办案部门开展执法巡查,推进执法巡查常态化,强化执法巡查结果运用,倒逼基层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基层执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抓紧组织制定或修订各类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确保一线执法民警能够准确把握执法的尺度。深入开展简化执法办案流程相关工作,切实为民警减负。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有生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落地生效,全面推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与检法部门沟通协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派出所侦查工作的监督。改进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整改解决。
(五)打造过硬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责任意识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进一步强化法治、责任、服务意识,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云浮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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