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和《云浮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云府法治办函[2014]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我局职能,现公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二、编制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
三、制定与公共安全直接有关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措施;
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五、我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第二至五项规定的行政决策事项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不组织听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云浮市公安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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