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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云浮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云浮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不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为建设“平安云浮”“法治云浮”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思想根基。2021年,市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不断巩固教育成果。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抓细抓实。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措施、重点环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宣讲会、动员部署会等形式举办集中学习60多次,重要讲话学习活动80多场,举办多期政治轮训班,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引导全体民警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大格局。

(三)紧抓统筹谋划,坚持整体推进。我局继续以“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将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度法治公安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积极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法治公安建设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教育整顿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固化教育整顿成果。

二、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开启新篇章

(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省、市迎接2021年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契机,借助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上线便民惠民举措100多项,取消证明材料43项,治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涉公安政务服务“两减一即”“互联网+监管”“跨区域通办”“无证照办理”工作有序推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通过制定并公开权责清单、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等方式,进一步压缩、消除权利设租寻租空间。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云浮市公安局双随机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针对全市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不同行业场所的特点,全面梳理检查重点,采取“清单+表格”的方法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检查方法,最大程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达到“按标检查、一次到位”要求,实现检查事项标准化、统一化、模式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1年我局制定了《云浮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和《云浮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两个规范性文件。同时,按要求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有发现相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事项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民警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积极作用。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0名、法律顾问2名。2021年,公职律师出庭应诉10次。三是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机关合同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事先合法性审核制度,强化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2021年,共审核合同208件,均未发生合同纠纷。

(四)维护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流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采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全面实现同步网上公开推送工作。2021年,网上公开推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477条。二是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推广应用全省公安机关全过程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执法办案场所模块,通过整合执法记录仪、执法办案场所监控视频,形成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办案的全流程记录。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共662件。四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落实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把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民警的准入考试,对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让其从事执法活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配合机制。我市公安机关68个派出所均设有调解工作室,个别派出所有人民调解员驻所工作,并明确调解范围(主要包括民间纠纷、符合调解范围的轻微治安案件,且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调解)。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调解的行政案件152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局牵头建立的云浮市道路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调解难”“协调难”“理赔难”等问题,实现了调处人伤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2021年,我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574宗,调处成功案件为496宗,调处成功率达86%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定职责。我局加强与政府行政复议部门、法院行政审判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法律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化。2021年,我局办结行政复议8宗,刑事复议复核11宗,国家赔偿3宗;参与行政诉讼3宗,国家赔偿诉讼6宗。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平稳、顺利过渡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我局通过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推动“警灯常亮”工程提档升级、改善民生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等实效举措,全市街面见警率明显提升,有效警情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明显上升。2021年,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11164宗,同比下降13.98%,有力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五是筑牢环粤安保圈,擦亮零发金字招牌。我局继续坚守疫情防控最前线,以四个省际公安检查站为阵地,由公安民警辅警24小时驻守开展查缉、防控勤务,最大限度“过滤”不安全因素。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高标准持续强化大数据监测、“三人小组”落地核查、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等防控工作,监测核查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云人员数据近4万条,为保持云浮“零疫情”金字招牌彰显了公安担当。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提高全警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全警实战大练兵,采取执法业务培训、警务技能比武等措施,不断强化全警执法能力,有效促进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鼓励民警报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职律师申报等,大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2021年,组织开展警务技能集中大轮训6504人次,开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信息化应用、执法规范化、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警种专业练兵121次,覆盖民警、辅警1300余人次。二是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202149日上午,市局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全市公安机关共500多人参加培训,我局结合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就“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意义”“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全面理解和适用行政处罚法”和“保障新法在我市及时有效实施”等四个方面,向广大民警作了深刻透彻的分析和阐述,尤其是围绕行政处罚法新增加内容进行了解读,促进我市公安机关提升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方案,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重点对象和领域精准普法,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服务大局作用。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开展专题普法宣传158场,出动警力2万多人次,宣传发动安装国家反诈APP注册70万人次,切实履行执法普法主体职责。

三、存在不足

2021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放管服”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有待加强。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需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不健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落实不到位。三是执法监督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执法监督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执法监督的预防作用、威慑作用有待增强。四是民警执法素质能力和作风效能有待提升在围绕执法重点难点环节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工作安排

下来,市公安局将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开拓创新、补足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公安依法行政水平,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领头羊”。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

(二)以法治规范建设为抓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开门决策”制度及决策执行跟踪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环节,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能力,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三)以执法监督改革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法制部门体制改革等任务向纵深推进,健全完善全局执法监督机制,将全部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纳入中心监督范围,全面提高监督成效。全面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建设应用好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执法监测监督系统建设,打造全局执法监督管理一体化工作平台,提高执法监督预测预警的精准性、有效性。

(四)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能力大提升。针对执法重点难点环节,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民警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促学的积极作用。加强全警实战大练兵,不断丰富创新学法培训方式,切实提升全警业务能力水平。                               


云浮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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