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文件
云公通字〔2020〕43号
关于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岗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市县镇三级辅导员单位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岗(室)的通知》要求,我局是社会心理辅导员基础单位之一,必须在办公场所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岗。经市局2020年度第13次党委会议第六专题研究,同意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心理服务岗架构设置
(一)社会心理服务岗名称:云浮市公安局社会心理服务岗
(二)责任领导:杨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服务人员:
1、对外:杨瑷玮(信访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谭文超(信访科副科长、四级警长)
2、对内:关健(市公安局政治处教培科科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胡美雄(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洪文旭(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陆丽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科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四)办公场所:市局信访科接访室、市局办公主楼一楼心理咨询室
(五)服务对象:
1、对外:对应本单位的职能和服务管理对象(信访人)
2、对内: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开展心理服务工作(此项由政治处牵头承办)。
二、相关事项
按照要求制作并在信访科接访大厅加挂全市统一标识LOGO挂牌。
云浮市公安局
2020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省厅督察信访总队,省厅政治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云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0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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