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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 |
序号 | 监管部门 | 抽查事项 | 分类 | 抽查对象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备注 |
1 | 禁毒支队 | 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一般 | 在本市辖区内有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企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第二条。 | 1、检查企业是否依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2、检查企业经营台账(2年内),核实销售台帐真实情况。 | 实地检查 | 10.0% | 1次/年 | |
2 | 网警支队 | 对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 | 一般 | 全市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3号)第四条、第十三条。 | 1、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是否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2、检查计算机是否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3、检查是否留存上网日志60天以上; 4、检查是否按要求上传身份信息快照; 5、检查是否使用违规计费系统; 6、检查网吧安全管理软件是否正常。 7、检查是否存在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8、检查是否安装人像识别系统,并实施身份信息与人像识别比对上网。 | 网络监测、实地检查 | 1.0% | 1次/年 | |
3 | 治安支队 | 娱乐场所、服务场所治安状况监督管理 | 一般 | 全市所有KTV、歌舞厅、夜总会、沐足、按摩等娱乐、服务场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 1、检查主体资格情况。 2、检查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情况。 3、检查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4、检查《营业日志》管理情况。 5、检查保安员管理情况。 6、检查经营合规情况。 7、检查场所设施合规情况。 8、检查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 实地检查 | 1.0% | 1次/年 | |
4 | 治安支队 | 爆破作业单位监督管理 | 重点 | 全市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6号)第四条 | 1、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 2、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检查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检查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检查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实地检查 | 10.0% | 1次/年 | |
5 | 治安支队 | 特种行业(典当业)治安状况监督管理 | 一般 | 全市所有典当行 | 《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6号)第三条、第六条;《广东省反销赃条例》 | 一、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 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抽查保安人员的身份情况;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三、安全防范情况。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4、设置报警装置;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经营合规情况。1、随机抽查最近3个月内办理的5宗典当业务,是否落实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质押的当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2、是否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送备案。 五、接受监督管理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 实地检查 | 5.0% | 1次/年 | |
6 | 信息通信科 | 对属地的技防监督检查 | 一般 | 全市技防从业单位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 1.企业的办公场地、人员、设备基本情况; 2.是否建立健全建设资料安全保密、存档备查制度; 3.是否具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服务措施; 4.是否具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 5.是否具有越级承接技防工程行为; 6.其他技防违法、违规行为。 | 实地检查 | 10.0% | 1次/年 | |
7 | 治安支队 | 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 | 一般 | 全市所有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条、第三十六条 | 1、检查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3、检查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检查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5、检查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检查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检查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检查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 实地检查 | 10.0% | 1次/年 | |
8 | 治安支队 | 特种行业(旅馆业)治安状况监督管理 | 一般 | 全市所有旅馆业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办法(试行)》 | 一、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含单栋15间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镇政府或街道办备案;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 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三、安全管理情况。1、检查旅客身份核验机、自助机等应用设备,是否向公安机关提交《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单位代码申请承诺书》;2、查看监控设施: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盗设施: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4、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经营合规情况。1、是否使用公安机关认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按规定事项内容和时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报送信息。2、是否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入住和来访人员身份检查登记,是否存在无证入住、使用他人证照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问题;3、是否有涉“黄赌毒”内容的书籍、影音制品、设施。 五、接受监督管理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 实地检查 | 1.0% | 1次/年 | |
9 | 治安支队 | 特种行业(刻章业)治安状况监督管理 | 一般 | 全市所有经营印章刻制店户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1998年修订)》、《广东省公章刻制备案业务工作指引》(广公治字〔2018〕404号) | 一、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 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抽查保安人员的身份情况;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5、负责人是否与刻章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安全管理情况。1、查看防盗设施:经营场所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间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承制国家机关公章的,必须设备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险柜;2、查看监控设施:大门口、业务接待处、业务工房、保管室或保险柜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90日以上;3、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经营合规情况。1、随机抽查最近3个月内办理的5宗公章刻制、备案业务,是否符合《广东省公章刻制备案业务工作指引》有关要求;2、是否制订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公开;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省市印章业务、刻制公章不依法备案以及伪造、买卖公章、公文、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接受监督管理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 实地检查 | 5.0% | 1次/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