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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自动驾驶飞行器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25 11:05:00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委托书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审查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自动驾驶飞行器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586136

  传    真:0766-85860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自动驾驶飞行器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日,现拟租用位于云浮市佛云(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南园国际石材C2展馆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占地面积23938.86m2,总投资4000万元。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及销售:AAV自动驾驶飞行器(消防机),计划年产600台AAV自动驾驶飞行器(消防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仅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无需开挖土。建设期主要污染源为生产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只要注意生产设备安装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至早上06:00时间段进行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的环境影响分析有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分析等方面。

二、防范措施:

1、污水管网

本项目选址于佛云(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南园内,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线已铺设完善,园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条件成熟,各类废水被接纳、收集措施可行。

2、除金属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所得,建设单位拟在打磨房中安装一套5000m³/h的打磨除尘箱,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18t/a,排放速率为0.00098kg/h,基本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胶黏产生的有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所得,建设单位拟在喷漆房①安装一套处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设计风量40000m³/h治理工艺为“气动水旋流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治理设施,经处理后VOCs排放量约为0.0048t/a,排放速率为0.00262kg/h,排放浓度为0.0523mg/m³,苯乙烯排放量约为0.00214t/a,排放速率为0.00116kg/h,排放浓度为0.0428mg/m³,处理后引至20m高的FQ-01排气筒排放,VOCs废气基本可满足广东省参考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第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可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要求,未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VOCs、苯乙烯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4漆雾(颗粒物)

根据工程分析所得,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漆雾(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043t/a,排放速率为0.0023kg/h,排放浓度为0.0012mg/m³,处理后引至20m高的FQ-02排气筒排放,基本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5有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所得,建设单位拟在喷漆房②、③安装一套处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设计风量50000m³/h治理工艺为“气动水旋流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治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VOCs排放量约为0.00475t/a,排放速率为0.00258kg/h,排放浓度为0.0516mg/m³,甲苯排放量约为0.0012t/a,排放速率为0.00065kg/h,排放浓度为0.013mg/m³;二甲苯排放量约为0.0356t/a,排放速率为0.0193kg/h,排放浓度为0.386mg/m³,处理后引至20m高的FQ-02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VOCs废气基本可满足广东省参考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第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未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VOCs、甲苯、二甲苯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6、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90dB(A)之间,为了进一步降低噪声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做到以下措施:

(1)在噪声源控制方面,安装设备时对主要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减震垫可以使机械的噪声降低5dB(A)以上;

(2)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3)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4)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加强企业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时间,严禁在午间和夜间生产;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碎屑、原辅料空桶、废活性炭、漆渣等。

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碎屑收集后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处理;原辅料空桶、废活性炭、漆渣等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三、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但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控制对策要求的提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另外,本次环评仅针对本项目申报内容进行,若今后本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申报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我委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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