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大信用主体权益保障力度,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云浮市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 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的通知》,着力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信用修复实现流程最优化、成本最小化、体验最佳化,做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一口受理,拓展覆盖3类修复事项。将信用修复事项拓展至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满足经营主体的各类信用修复需求。编制云浮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明确修复范围、修复条件、申请渠道、申请材料等内容,并依托信用云浮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公布,最大程度便利信用修复事项办理。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各管理部门将有关信用修复事项录入市12345热线知识库,有效拓宽信用修复咨询渠道。
一网共享,推动信用修复“一次办成”。明确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职责分工,市信用办通过“一网共享”平台获取信用修复结果数据,对已修复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云浮网站退出公示,各地各部门原则上采用链接跳转至信用云浮网站的方式进行公示,确保修复结果互认、数据同步。将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市级初审时间“受理+初审”合计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成,助力企业加快修复进程。
两书同达,加强信用主体关怀引导。紧扣信用修复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我市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各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修复条件和流程等,引导各类主体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同时,各地各部门主动对接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远程出具信用信息修复表、1个工作日内核实反馈责任义务履行情况等措施,指导其申请信用修复,切实打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
督促整改,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环境。除明确信用修复相关措施外,我市突出失信主体治理退出,对全市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行为尚未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高频失信行为企业进行常态化监测,由市信用办形成台账定期反馈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部门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要在信用门户网站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各地各部门积极服务失信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有效引导形成了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助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目前全市累计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688条;2024年上半年,全市4072户经营主体退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4986名失信被执行人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