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上午,中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总结2021年党建工作和部署2022年工作,强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受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总支部书记刘洁洲同志委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浩宗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第一支部书记区惠红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主要精神,以及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两个作用”慎终如始抓好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云浮市纪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精神。
按照中共云浮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分别在会上对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现场述职,第三支部(退休党支部)书记向大会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述职评议重点围绕党支部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部署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局党组工作安排以及推动重大任务等方面内容。
述职发言结束后,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局领导同志逐一点评,肯定成绩,重点指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同时,本次评议活动组织了21名现场评议人员,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书面投票评议。会议指出,总的来说,述职评议准备比较充分,述职总结成绩客观公正,查摆问题实事求是,下一步工作目标明确,真正述出了认识、述出了责任、述出了压力、述出了干劲。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党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的领导,强化讲政治、讲担当、讲实效,立足发展改革部门把握大趋势、落实大战略、协调大政策、推动大改革、推进大项目职能,突出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粮食能源安全、社会民生保障、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等重点任务,工作成效显著。局党总支部荣获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在模范机关建设暨“争当开局先锋”擂台赛第一轮比武中获“优秀奖”,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获省“优秀”等次,获市级以上业务表扬5项,获得“云浮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4人次。
会议强调,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对接下来的党建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卢荣春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履行好党建主体职责,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举措,一以贯之落实“五个带头”“六个坚守”,大力推进落实“六大工程”,围绕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新担当新作为作出发改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要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三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组织建设。四要进一步深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五要突出抓好党建引领发展改革事业。六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