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局2次对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征求了意见,根据要求和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云浮市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7300 ,邮箱:yf8182338@163.com,联系电话:0766-8186608。
附件: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方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方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免费。
2.首小时内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一类路段计费3.00元,二类路段计费2.00元,三类路段计费1.00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计费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一类路段计费1.50元,二、三类路段计费1.00元,收费标准累加计算。22时至次日早上8时按照最高限价收费一、二、三类路段分别为5元、4元、3元,24小时内(包括22时至次日早上8时时段)同一车位连续停放的按照最高限价收费一、二、三类路段分别为24元、20元、16元,汽车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3.实行按次计费的,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
4.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全天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22时至次日早上8时时段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该时段的最高收费。
二、收费路段划分
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泊位的确定,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等制订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依法规划和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路段请根据利用率,划分为繁忙路段(一类路段)、一般路段(二类路段)、非繁忙路段(三类路段)三种类型,三类路段的设置比例为4.7:4.9:0.4,提高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效率,具体实施车位数量,由经营者在上下浮动不超过3%范围内制定。
注:因项目需要新增的路段暂纳入二类路段,后期可以根据路段实际情况作类别调整。
三、优惠政策
针对一些住宅区域的路段,和有车辆长期停放需求的用户,可研究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开通按月停放限价的模式,按月停放限价的模式仅在二类路段和三类路段按一定比例开通,即在二类路段开通限价模式的车辆可在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二类路段任一泊位停放,在三类路段开通限价模式的车辆可在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三类路段任一泊位停放。
四、减免对象
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抢险救灾车、殡葬车、实施社会救助专用车辆、福利院车辆、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维修作业车等在临时泊位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