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核实和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前期,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00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形成《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我市共293个充电桩符合申报条件,按照不高于省规定补贴标准,共预计补贴526.57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49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0、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再分配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6号)工作要求,经省对前期结余资金进行清算再分配,计划利用再分配资金对该293个充电桩按照省规定补贴标准进行再次补贴,并形成《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分配奖补资金安排方案》,现进行公示。(注:再分配资金补贴后每个充电桩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能高于省规定补贴标准,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非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300元/千瓦和60元/千瓦;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此外,结合我市实际,换电站补贴标准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非高速公路直流桩补贴标准也即不超过300元/千瓦执行)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分配奖补资金安排方案
2.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分配奖补资金安排方案说明
受理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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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分配奖补资金安排方案.pdf
附件2: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分配奖补资金安排方案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