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将于今年期满。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等文件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权限和程序,我局草拟了《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7300 ,邮箱:yf8182338@163.com,联系电话:0766-8186608。
附件: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云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首小时内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一、二类路段计费2.00元,三类路段计费1.00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计费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一类路段计费1.50元,二、三路段计费1.00元,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晚上22时后和全天同一车位连续停放的按照最高限价收费,汽车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2.实行按次计费的,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
3.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
二、收费路段划分
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泊位的确定,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等制订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依法规划和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路段请根据利用率,划分为繁忙路段(一类路段)、一般路段(二类路段)、非繁忙路段(三类路段)三种类型,三类路段的设置比例为4:5:1,提高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效率,具体实施车位数量,由经营者在上下浮动不超过3%范围内制定。
三、优惠政策
针对一些住宅区域的路段和有车辆长期停放需求的用户,鼓励二、三类路段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开通按月停放限价模式,即选择限价模式的车辆可在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二、三类路段任一泊位停放。
四、减免对象
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实施社会救助专用车辆、福利院车辆等在临时泊位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