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核实和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00号)有关规定,按照省规定“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补贴条件,我局制定了《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精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非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300元/千瓦和60元/千瓦;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此外,结合我市实际,换电站补贴标准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非高速公路直流桩补贴标准也即不超过300元/千瓦执行。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说明
受理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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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发展改革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pdf
附件2: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