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核实和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49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0〕40号)》有关规定,按照省规定“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补贴条件,我局制定《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022年度云浮市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按照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执行。
公示期从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xls
附件2:云浮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说明.doc
受理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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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发展改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