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浮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云发改〔2022〕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局(重点项目督导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3年云浮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第二批)
2.2023年云浮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重点项目督导科,邓俊雄,0766-8103198)
附件1 2023年云浮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第二批).pdf
附件2 -1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云浮技师学院提质扩容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