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部门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 类别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对象 总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抽查平台 |
高风险 | 中风险 | 低风险 |
1 | 投资管理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资环能源科、社会发展科 |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依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立项程序、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 定向 | 2023年度市发展改革局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18 | 30.0% | 10.0% | 5.0% |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
2 | 投资管理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资环能源科、社会发展科 |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依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 | 定向 | 2023年度市发展改革局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 19 | 30.0% | 10.0% | 5.0% |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
3 | 投资管理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资环能源科、社会发展科 |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初审、监管 | 依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情况、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 定向 | 2023年度下达我市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20 | 30.0% | 10.0% | 5.0% |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
4 | 资环能源科 | 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 |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2.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3.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 定向 | 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能源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 17 | 50.0% | 10.0% | 3.0% |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
5 | 资环能源科、节能中心 | 组织实施节能监察 | 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 定向 | 2022-2023年市级节能审查项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 | 101 | 30.0% | 10.0% | 3.0% |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