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建设<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处理项目>的立项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云安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意见复函、项目核准报告及相关申请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节约型工业,促进云安区水泥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推动云安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项目单位为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循环经济工业区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25号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021.7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原料仓库、辅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机修车间、水处理设施用房、附属用房。项目购置飞灰水洗设备、水处理设备、MVR蒸发设备,建成一条20万吨/年的飞灰运输、水洗、仓储、水泥窑协同处置的闭合处置线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本期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为28967 万元,资本金为1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501 万元,土地投资1150 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0103 万元;项目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0年5月-2021年8月。
六、项目招标请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300202000001号)、《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上报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的复函》。
八、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附件:1.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
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上报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的复函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300202000001号)
5.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核准报告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