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资〔2019〕24号
云浮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云浮影剧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不再招标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来文称该项目已分别于2019年2月25日和2019年6月10日两次招标失败。2017年4月27日,我局以云发改资〔2017〕17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同时核准该项目的安装工程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因核准该项目招标方式时适用的是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依据其第四十条规定:“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该项目已两次招标失败,可不再进行招标。且根据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第五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该项目招标预算金额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核定为115.3892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据此,现核准该项目的安装工程不再组织进行招标。
特此批复。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