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专题专栏 > 项目审批
关于对景湖时代花园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8 17:21:18 文档来源: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查看次数:- 【字体:

  

广东雅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景湖时代花园项目办理节能审查的申请》、《景湖时代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终稿)及《承诺书》收悉。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812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300-70-03-811700,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景湖时代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9栋高层住宅,19班幼儿园,停车位4225个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消耗为3646.3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为2204.68 万千瓦时,年用水量为140.43万立方米,年天然气用量为75.53万立方米,柴油13.53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和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

五、请你司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如发现未履行节能承诺,以虚假材料通过节能审查等情况,我局将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视情将相关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云浮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3-05-26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368线迳口至河口段改建工程有关招标事项的核准意见
  • 2023-04-14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基础设施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3-03-10广东省印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引 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发展
  • 2023-02-17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云浮市城区供水主管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复函(云发改投审〔2023〕7号)
  • 2023-02-09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云浮市奇想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90万只包装桶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核准〔2023〕3号)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66-8103083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