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函》(润电新字〔2023〕 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加快发展云浮市可再生能源建设,同意建设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代码:2306-445322-04-01-520790)。
二、项目建设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大方镇、宝珠镇、建城镇、通门镇、千官镇等5个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本期规划建设容量为100兆瓦,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5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拟用地总面积1.7704公顷(26.556亩),拟以35千伏线路接入项目110千伏升压站送出,并采用租赁方式配置10兆瓦/10兆瓦时新型储能。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供水、供电及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本期投资估算:项目本期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33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33%,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1月-2026年8月。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将部分陆上风电场增补列入<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19〕364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322202300002号)、《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场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云自然资函(5)〔2023〕1号)、《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郁府办函〔2023〕35号)、《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附件:项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华润云浮郁南欣茂风电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