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对云浮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项目概算审批的申请》《关于云浮市公安局“新三所”一中队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图纸的审核意见》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经我局《关于云浮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云发改资〔2014〕16号)进行了立项,项目代码为2014-445302-91-01-802372,并经《关于调整云浮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的批复》(云发改资〔2018〕26号)进行了调整,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556.31万元,可开展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经广东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同意,经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总概算为4419.268953万元。经我局审核,同意该项目的投资概算为4419.268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1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9.41万元,预备费327.35万元。
三、请你单位严格控制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标准,抓紧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确保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