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出具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核准意见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罗定市水泥企业节能降耗和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为:2111-445300-04-01-465477)。
项目单位为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苹塘镇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红线内。
三、项目占地面积19185平方米(不含与水泥厂共用道路面积),建筑面积18782平方米。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2号)要求,依托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现有4500吨/天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10万吨/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1546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六、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七、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 高效运行。
八、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罗府国用(2009)第002548号)、《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核准的审查意见》(罗府函〔2021〕109号)、《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的函》(罗府函〔2023〕1号)、《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情况说明的函》(罗府函〔2022〕127号)、《罗定市十四届第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2111-445300-04-01-46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