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集团管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核准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的请示》(广东能源管道〔2022〕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压减新兴县气源成本,增强当地供气可靠性,提高新兴县天然气普及率,有效改善民生和营商环境,促进当地产业园区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6-445300-04-01-519883)。项目单位为广东能源集团管道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全线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和新兴县境内,经过云城区腰古镇和新兴县车岗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管道全长约16.2km,管径406.4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能力为5.67亿立方米/年,新建1座站场(新兴分输站)。
四、项目本期投资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1460万元,动态总投资2198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广东能源集团管道有限公司募集,其中资本金为4407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及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请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六、项目招标请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包括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云自然资(新兴县)函〔2021〕3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云府办函〔2021〕145号)、《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项目申请报告》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新兴天然气管道项目(新兴段)路由及站场选址调整方案的批复》(云府办函〔2021〕9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