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东澳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制品生产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 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国内先进的自动控制、智能一体化的挤压、抛光、喷涂等生产工艺,年产 3.3万吨电子产品铝制零部件、卫浴铝制用材和挤压型材。主要建筑设施包括挤压车间、抛光车间、氧化抛光车间、喷粉车间、深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72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182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3 万立方米;项目挤压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阳极氧化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粉末喷涂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101.68千克标准煤/吨,104.01千克标准煤/吨,60.78 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