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序号137#编码罗定34#加油站申请扩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罗定市泗纶供销合作社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W30104号),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局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扩建内容为:将单层油罐改造成双层油罐,设置30m³汽油罐2个,30m³柴油罐1个,总罐容(柴油折半)为75m³,罐容比原来增加55.5m³。加油机由原来2台增加至4台,加油枪由原来3支增加至14支,加油岛由1个增至4个,加油站整体等级保持三级不变。
请你局通知加油站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局要依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气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局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专此函复。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