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社函〔2019〕120号
云浮市文广旅体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变更云浮市体育公园(一期)项目工程建设模式的请示》(云文广旅体请〔2019〕1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2019年8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六届六十三次)纪要精神,并结合云浮市体育公园(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于2019年6月20日由我局以云发改社〔2019〕13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建筑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市环市西路云浮市教育园区内,核准设计、勘察、监理、建安工程为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二、2019年8月8日,市政府六届六十三次常务会决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为此,我局同意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公开招标和建设。
鉴于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过程中若是以暂估价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则项目单位必须全过程控制好工程投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最后完成的投资不能突破原批复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
特此复函。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