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函〔2022〕3号
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535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