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上级驻云浮有关收费单位,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1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并清理规范工作情况于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分别反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188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财政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相关附件链接: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033298.html